各區交通、園林綠化建設主管部門,市市政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、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站、市土地開發中心、市重點公共建設項目管理中心、廣州地鐵集團、市城投集團、廣州交投集團、市中心區交通項目管理中心、市廣園市政建設有限公司、市政園建設管理有限公司、市林業和園林綠化工程建設中心,各相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《廣州市綠化條例》相關規定,規范城市道路配套綠化工程全過程建設監督管理工作,推動綠化行業高質量發展,現結合工作實際,就相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估算價或概(預)算價在500萬元以下(不含500萬元)的道路配套綠化工程,納入道路主體工程組織開展招標工作,并按主體工程建設程序辦理施工許可、質量安全監督、竣工驗收等手續,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監督。工程竣工驗收時,按照廣州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組織工程驗收。
二、估算價或概(預)算價在500萬元及以上(含500萬元)的道路配套綠化工程,作為綠化專業工程單獨招標,并按綠化工程建設程序辦理開工報告備案、質量安全監督、竣工驗收等,由市林業和園林局負責監督。
三、道路配套的綠化工程,其勘察、設計、監理納入道路主體工程組織開展招標工作,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監督。
本通知適用于廣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,由市本級財政投資(含市區共同投資且市財政投資為主的,對區轉移支付的除外)或國有資產投資在市級辦理立項的城市道路(含城市道路、城市橋梁和隧道)配套的綠化工程。各區交通、園林綠化建設主管部門可參照本文件執行。
特此通知
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
2023年11月29日